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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华林寨——上游湖风景区旅游形象口号和宣传广告语征集公告
日期:2013年8月12日  作者:  字体:[] [] []
 

  一、征集背景及目的

  华林寨——上游湖风景区位于江西省西北部,面积178平方公里,包括华林、上游、村前、伍桥、汪家等乡镇,山水优美,历史人文底蕴深厚。为更好地体现景区旅游资源的特点,提炼景区旅游文化内涵与精髓,以直观、简练、易记的方式向游客传达景区形象,特面向全社会开展华林寨——上游湖风景区旅游形象口号和宣传广告语有奖征集活动。

  二、征集作品的要求和标准

  1、充分体现华林寨——上游湖旅游的基本内涵、资源优势、产品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震撼力、感召力、亲和力和广告宣传效果。

  2、形象口号文字精炼、简明易记、主题突出、寓意深刻、朗朗上口、富于美感。

  3、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原创,投稿者必须提供身份说明(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单位名称等)。

  三、征集及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作品征集

  应征者提交作品的方式为:

  ①将作品发送至专用电子邮箱(574843578@qq.com)。

  ②以书面稿件(A4格式)的形式投稿。邮寄地址:高安市解放路136号市政府大楼6楼旅游局办公室收。邮政编码:330800。

  ③传真至高安市旅游局办公室,0795-5212967。

  ④登陆高安旅游政务网,通过游客留言直接实名上传作。

  第二阶段:作品初选

  由高安市旅游局邀请有关专家及业内人士成立评审组进行评选,确定入围作品10件,并在高安旅游政务网上公布。

  第三阶段:结果公布

  评审组结合社会评价意见对入围作品进行最终评选。终审采用的获奖作品将在中国高安旅游政务网和有关媒体上公布。

  四、奖励方式

  1、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

  2、二等奖2名:每名奖金 600 元

  3、三等奖3名:每名奖金300 元

  4、入围奖:每名 100元(获一、二、三等奖者不计算入围奖)

  五、投稿事项

  1、高安市旅游资源情况详见高安旅游政务网。

  2、投稿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24日(以信件邮戳、稿件送达或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3、应征和获奖作品,免费在高安旅游政务网上公布。

  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艾爱辉  0795-5212967  

  六、特别声明

  1、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

  2、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3、征集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所有应征作品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4、对于入围和获奖作品,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其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

  5、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主办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6、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来稿的邮寄费用自理。主办方对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有责任。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江西省高安市旅游局所有。

  8、特别声明:每位作者每次投稿仅限5篇,否则其作品作无效稿件处理;作者投送稿件不得重复,否则同样作无效稿件处理。

 

高安市旅游局

201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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