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大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高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大楼建设项目”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高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大楼建设项目拟建于高安市瑞阳新区永安大道以北、赤溪路以西、市妇幼保健院东南侧,总投资1500万元,征用土地10亩。高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6年9月在已撤销的原卫生防疫站基础上成立,拟建1栋10层业务大楼(含2层裙楼),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434平方米,地上6566平方米。地上主楼9层,裙楼2层,地下室主要用于设施设备用房、污物处理区、消防工程及停车场;地上面积用于预防接种门诊、疾病检测与防控、体检、医院消毒效果检测、饮用水源及食品检测、行政办公、冷库、实验用房等。项目劳动定员60人,全年工作265天。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高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电话:郑荣根
联系人:13879512809
三、承担该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评价机构:宜春市益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95-3998390
联系人:胥工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首先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技术资料,对工程进行详细分析,识别主要环境要素,确定评价工作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以环保法规为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导则为指导,结合本工程的特点,通过现场踏勘,调查现有企业污染状况,并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结合环境监测结果,分析项目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并从方案合理性、技术可行性的角度提出环保措施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主要不利影响是什么;项目运营对您的影响主要是什么;对周围居民或单位的影响是什么;您对本项目的综合意见是什么?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有何看法和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
本工程的各项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并且采取有效的工程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排放和区域环境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本项目建设不会改变现有的区域环境功能级别。
热诚希望广大市民和各界人士从长远、客观、比较的观点,对本项目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以信件和信函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2)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提出宝贵建议或意见;
(3)向当地环保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4)或直接向当地媒体说出自己的看法或想法。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起十个工作日。
高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