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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市直工业(产业)园区入园企业标准
日期:2017年4月10日  作者:  字体:[] [] []
 

高安市市直工业(产业)园区入园企业标准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市直工业(产业)园区结构,不断提升市直园区产业水平,将园区产业不断做大做强,特制定以下入园标准。

一、投资规模

工业园区企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需达8000万元以上。建陶基地企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需达5000万元以上。大城·昌西文化产业园企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需达5亿元以上。

二、产业类别

工业园区主要引进以下产业类项目:1、光电;2、锂电新能源;3、高端装备制造;4、新一代信息技术;5、新材料。

建陶基地主要引进以下产业类项目:1、高端陶瓷(行业前十);2、特种陶瓷。

大城·昌西文化产业园主要引进以下产业类项目:1、旅游休闲;2、现代农业;3、会议会展;4、教育培训。

三、建设标准

工业园区企业投资强度需达320万元/亩,容积率应达1.2以上,税收亩均贡献率不低于5万元/亩。高新技术产业园入园标准另行制定。

建陶基地企业投资强度需达300万元/亩,容积率应达1.0以上,税收亩均贡献率不低于3万元/亩。

大城·昌西文化产业园企业投资强度需达200万元/亩,容积率应达0.8以上,加工制造业税收亩均贡献率不低于3万元/亩。

四、环保、安全生产要求

凡进入市直园区项目均需达到国家相关环保与安全生产要求,环保、安全生产未达标的项目一律不得引进。

五、退出机制

对未达到上述入园标准的市直园区项目,不得享受本市各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建立项目退出机制,引导不达标项目逐步退出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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