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公告 高国土交转公字第20180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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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年4月27日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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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公告 |
高国土交转公字第20180111号 |
转让双方姓名 |
拟分割转让的土地情况 |
该地上房屋已发生的交易情况 |
备注 |
转让方 |
受让方 (申请人) |
座落位置 |
面积 |
土地用途 |
使用权类型 |
交易情况 |
办证情况 |
房屋建筑面积 |
土地分摊面积 |
高安市安厦实业有限公司 |
幸森 |
瑞阳大道以北(东方世纪城) |
住宅:5#幢501(135.58㎡) |
20.94㎡ |
住宅 |
出让 |
高安市安厦实业有限公司出售给李锋 |
2015年08月办理了房产证(证号:高房权证瑞字第1040325号,所有权人:李锋) |
2018年由李锋转让给幸森 |
2018年04月26日办理了房屋交易手续,证号:高房交转字第(高瑞)1040325号 |
1、因该房屋发生两次转让而土地尚未转让登记,现拟一并登记至幸森名下,如相关人对此持有异议,请在2018年05月18日前到我单位提出书面异议并出示有关证据材料。 2、异议受理股室:高安市国土资源局市场交易股(高安市瑞阳新区东区瑞祥苑74栋103室) 3、受理电话:0795-5286132 手机:15970505315(陈) 4、本公告期满后,未收到异议反映,我单位将依法为申请人办理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相关手续。
高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04月27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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