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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中小企业信息化能力提升等项目申报的通知
日期:2018年6月09日  作者:  字体:[] [] []
 

赣工信信推字〔2018〕297号
    关于开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中小企业信息化               能力提升等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工信委(局),赣江新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为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我委从2018年省级中国制造2025专项中安排资金用于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和中小企业信息化能力提升。现组织开展有关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移动物联网
重点支持基于移动蜂窝网络的物联网应用和示范,支持移动物联网芯片、模组、传感器等产业化,支持移动物联网公共服务及大数据分析等平台建设,支持移动物联网接入终端、产品、应用系统集成创新。
 (二)大数据
  1.大数据产业集聚区。重点支持大数据产业集聚效应好、产业发展潜力大、保障措施得力、在全省具有示范效应的大数据产业集聚区。

  2.大数据中心等基础平台建设。重点支持行业和产业以及区域性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平台建设及运维,大数据研发运营、创业实训机构等服务平台建设。
  3.大数据产品及重点领域应用解决方案。重点支持大数据在政府治理、民生服务、工业制造等领域的深入应用,推进大数据产品、解决方案、应用系统建设、大数据生产加工等相关工程。
优先支持省级行业数据中心、全省大数据信息调度报送制度中重点调度的大数据项目及企业、申报并纳入省推荐的国家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产品及应用解决方案等。
 (三)工业互联网
  1.支持企业内网改造。支持企业运用高带宽虚拟专网、工业无源光网络(PON)、窄带物联网(NB-IoT)、互联网协议第6版(IPv6)等技术在工业内网改造和应用;支持利用工业互联网集聚各类资源,推进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管理等各个层级数据资源的集成创新。
  2.支持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行业骨干龙头企业等建设独立运营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平台企业、科研院所等构建基础共性和行业通用工业APP及微服务资源池,培育面向特定需求的企业专用工业APP。
  3.支持建设工业云平台及提供企业上云服务。支持建设基于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平台即服务(PaaS),叠加大数据处理、工业数据建模及分析、工业微服务等功能,面向不同行业、不同场景为企业构建应用开发环境及软件即服务(SaaS)应用的工业云平台,为工业企业提供设计、生产、管理等一揽子综合服务。
 (四)虚拟现实VR和增强现实AR产业
  重点支持面向教育、医疗、党建、旅游、工业、汽车修理、艺术设计、航空航天等行业的VR内容原创及其市场应用;围绕虚拟现实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支持虚拟现实领域的核心技术攻坚,提升产业的自主可控能力。
 (五)电子信息与新型光电
  重点支持移动通信终端、电信设备及摄像模组、触控显示、生物识别等配套产品制造;支持车载导航、4K数字高清电视、裸眼3D、高端耳机、扬声器等视听产品制造;支持半导体照明芯片制造、封装、应用产品及其技术产业化;支持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基础材料及其技术产业化;支持柔性线路板、智能传感器、新型机电组件等高端器件及其技术产业化。
 (六)企业信息化能力提升
  1.支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提升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2.支持中小企业信息化改造。支持中小企业应用计算机辅助设计仿真、制造执行系统等实现研发设计和制造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支持中小企业基于云平台、工业互联网平台开展各类创新应用。
 (七)工业信息安全能力建设
重点支持工业信息安全监测、研发运营、创业实训机构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运维;重点支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区(工业信息安全)建设,工业控制信息安全示范企业建设;支持工业信息安全产业联盟、协会协作服务能力建设;支持信息安全在工业互联网、工业控制系统、安全产品等领域的应用和研发;支持信息安全产品、解决方案、应用系统建设、工控信息安全防护示范建设等相关工程。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如无特殊要求,须为江西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大数据项目。大数据中心等基础平台建设、大数据产品和重点领域应用解决方案的申报主体为江西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业集聚区的申报主体为江西依法设立的各类开发区、高新区等,各设
市(县、区)及以上政府规划布局的产业发展区域。
  (三)企业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申报单位须为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
  (四)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其中企业内网改造项目实现生产环节网络化覆盖 60%以上;平台申报主体须为项目的建设者及知识产权拥有者,平台须基于云计算架构,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成功应用案例和场景。
  (五)工业云平台项目。申报主体为平台的建设者及知识产权拥有者,具备较强技术开发、项目建设与实施能力,专业服务人员不少于20人;平台应基于云计算架构,具有一定用户规模,在相关行业领域具有成功应用案例、场景和较强的安全防护能力,能承担并完成省工信委设定的企业上云考核指标。
  (六)已经获得省级中国制造2025专项资金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扶持方式
  扶持资金按照“突出重点、适度集中”的原则,以采用后补助、奖励等扶持方式为主,其中:
  1.大数据项目主要采取后补助方式,其中全省省级行业大数据中心建设等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事前补助。
  2.信息安全能力建设项目采取事前补助和后补助相结合方式,其中全省工业信息安全公共平台建设采取事前补助。
  四、其他事项
  (一)各地要采取自愿申报原则,认真组织本地企业的申报工作,对项目初审后,择优推荐。
  (二)每个项目方向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经发局限推荐6个项目,省直管县(市)推荐不超过2个项目,每个企业限申报一个项目,两化融合贯标方向不在限制范围。
  (三)除工业云平台建设及服务项目填写附件3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填写附件4外,其他项目申报材料填写附件2。
  (四)请于6月12日前,将单位推荐文件和申报书书面材料二份按项目方向分送我委联系人,申报材料电子稿发到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移动物联网、工业互联网、中小企业能力提升方面
申甲林(079188916500)
虚拟现实产业方面 艾九江(079188916392)
电子信息与新型电子方面 解智敏(079188916390)
大数据方面 吴浔萍(079188916503)
工业信息安全能力方面 陈 昊(079188916506)
电子邮箱:xxhtj@139.com
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3栋(330036)
附件:1.项目推荐汇总表
2.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目申报书
3.江西省工业云平台项目申报书
4.江西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申报书
江西省工信委
2018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 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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