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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65365体育在线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安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8年6月12日  作者:  字体:[] [] []
 

高府办发〔201843

 

 

28365365体育在线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安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城垦殖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高安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8365365体育在线办公室

                                                                                          2018612  

 

(此件主动公开)

高安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宜春市贯彻落实〈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实施意见》以及《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宜春市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8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通知如下。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

1、全面推行“一次不跑”改革。在全市全面梳理公布“一次不跑”政务服务事项清单,通过全程网办、上门服务、邮递办理等措施,实现企业和群众办理政府服务事项无需前往政府部门或办事大厅,让办事“零”跑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场负责)

2、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梳理取消或下放制约企业生产、投资经营活动和群众办事不便的行政权力事项,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宜春市政府取消下放事项,依法精简市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推行乡镇权责清单制度,实现县、乡权责清单“全覆盖”,畅通“最后一公里”。(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场负责)

3. 探索建立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建立健全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衔接配套机制,落实“一枚印章管审批”,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办、市法制办负责)。

4. 全面缩减行政许可办结时限。压缩企业注册开业、不动产登记、工业投资项目施工许可、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办理时限。(市市场监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卫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场负责) 

二、优化政务服务,推进诚信政府建设

5. 提升中介机构管理服务水平。推进中介机构规范管理,全面开展中介服务“减时、降费、提质”专项行动。(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6. 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依托各部门各系统网络监管平台,着力推进企业信用监管改革制度,贯彻国家系列联合奖惩备忘录,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7. 强化政务诚信建设。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7〕94号),强化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开公示,探索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提升政府诚信和依法行政水平。(市发改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场负责)

8. 提升政务服务网功能。加快推进部门自有系统与江西政务服务网对接,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市信息中心、市发改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场负责)

三、增强法治意识,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9.继续推行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并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全面化,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负责)

10.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以案释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司法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场负责)大力培育、挖掘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加强法治政府宣传研究,积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阵地,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充分展示法治政府建设的特色亮点和经验,营造法治政府建设强大声势。(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场负责)

11. 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现已组建公职律师办公室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全市公职律师办公室队伍,继续在市政府有关部门探索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12. 完善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继续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确保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场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场负责)

13.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策,持续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场负责)

四、提高政府立法制规质量水平,完善依法治理体系

14. 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备案程序。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备案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并经市政府法制办严格把关,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等进行认真审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场制定规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向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备案。(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场负责)

15、及时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市政府法制办每年定期组织进行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时依照“谁起草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进行,确保规范性文件及时更新。(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场负责)

五、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

16. 深化部分领域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全市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制,推进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积极推进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编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场负责)

17. 推进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推动整合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队伍,实行综合设置。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18.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以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为阵地,充实监督人员、增强监督力量、扩大监督范围,实现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实时、动态、全过程监督。市法制办对全市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进行实时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应确保各项信息录入及时,对信息录入不及时的定期进行通报,并列为全年行政执法监督重点监督对象。(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

19. 有效落实“两法衔接”制度。全面开通“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信息平台移送案件。促进行政执法部门、公安部门、检察机关形成责任明确、程序规范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市政府法制办、市公安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场负责)

    六、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20. 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制度改革。严格贯彻落实宜春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宜府发〔2018〕9号)要求,行政复议案案件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统一送达”。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机构能力建设和工作保障,确保改革推进与能力提升相协调、工作任务与工作保障相适应。注重发挥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的作用,强化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履行情况的监督和行政复议纠错、规范功能。(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编办负责)

21. 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对重大敏感、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的行政应诉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严格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认真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场负责)

22. 改进行政调解工作。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争议调解工作的试行办法》(赣府法办字〔2017〕19号),开展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行政争议开展案前调解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场负责)

七、强化保障,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3. 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培训。围绕宪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执法监督、政府合同审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推进法制机构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24. 严格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改进考评方式和方法,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25. 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各乡镇(街道、场)、市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各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起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场负责)

各乡镇(街道、场)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本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各项工作稳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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