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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65365体育在线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安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8年7月18日  作者:  字体:[] [] []
 

高府办发〔201854

 

 

28365365体育在线办公室

关于印发高安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城垦殖场,市政府有关部门:

《高安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第十二次市政府常务会同意,现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8365365体育在线办公室

                                                                                     2018712  

 

(此件主动公开)

 

高安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减少垃圾露天焚烧,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紧急通知》(赣府厅明〔2017105号)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人居环境和群众健康为出发点,大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形成绿色农业生产方式,依法严控露天焚烧带来的大气环境污染,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以常态化的“蓝天白云”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要坚持“因地制宜、源头防控、综合施策、以禁促用”的原则,完善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包干巡查、层层落实的防控机制,加强露天禁烧宣传教育,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确保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成效。乡镇(街道、场、管委会)政府(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责任主体,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三)工作目标。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政策引导与严格奖惩相结合,重点推进秸秆饲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兼顾秸秆原料化和基料化,逐步建立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通过全面落实秸秆禁烧措施,确保实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不黑一块田”和国家卫星遥感监测“零火点”目标。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秸秆还田率达65%以上。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5-710日)

各乡镇(街道、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形成部门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张贴标语、张贴通告、发放公开信、出动宣传车、群发短信等多种形式,形成宣传舆论强势,使秸秆禁烧的重大意义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农业、农机、科技等部门要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采取以会代训、科技下乡、印发资料等形式,引导农机手科学收割,指导农民秸秆青贮、沤肥、还田、生产食用菌综合利用资源。农村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党员干部联系农户责任制,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切实把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全面禁烧阶段(75-1120日)

各地、各部门要将秸秆禁烧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组建禁烧驻村工作队和巡逻工作队,加强对重点区域、薄弱环节的督查,及时发现、查处、制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行为。市里将组建多个督查组,深入各地督查暗访,督促指导禁烧措施的落实,及时查处焚烧行为,消除焚烧隐患。

(三)考核验收阶段(1120-1130日)

市禁烧办对各地秸秆禁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验收,有关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工作领导,市政府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财政、环保、农业等部门为成员的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由简迎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地、各单位也要相应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机构,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蹲点班子成员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构筑市包乡、乡包村、村包组、组包片的禁烧工作网络,把责任落实到具体人。

(二)保障工作经费。为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顺利推进,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作用,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取得实效。

(三)做到堵疏结合。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执法监督职责,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的原则,坚决查处每一把火,始终保持对露天场所、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和其它废弃物等违法行为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凡违反规定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落叶、垃圾等杂物的单位和个人,由环保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拒绝、妨碍农作物秸秆焚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对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同时,要推动秸秆利用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秆气化技术,推广普及农作物低茬收割、秸秆快速腐熟还田等实用技术,从根本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四)强化部门联动。各有关部门除认真做好分片督导的禁烧工作外,还要建立联动机制、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

农业部门:负责指导全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责牵头全市秸秆(农村生活垃圾)禁烧工作的督查汇总、情况上报等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对接上级环保部门,及时掌握上级对露天焚烧秸秆进行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及现场督查三种方式,对火点数量、焚烧黑斑进行测;加强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对违反规定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落叶、垃圾等杂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乡镇(街道、场、库、管委会)和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宣传部门:加强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的宣传报道,对行动迟缓、禁烧不力的进行曝光,对秸秆禁烧工作好的典型要大力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和项目立项。

公安、消防部门:全面排查各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因焚烧秸秆、垃圾引起的火灾;负责对蓄意焚烧秸秆且造成一定后果以及妨碍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督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及时予以严厉打击。

财政部门:保证秸秆禁烧经费落实到位;负责扣除有关乡镇、街道焚烧秸秆罚款,并划入专设账户。

农机部门:负责农机管理工作,确保在我市辖区内作业的联合收割机都必须配备并使用秸秆粉碎装置,坚决禁止未安装秸秆粉碎装置的联合收割机下田作业;做到水稻留茬高度不超过15公分,秸秆切碎长度不超过10公分,切碎率达90%以下;负责农机具叠加补贴工作,按照“先申请先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贴完为止”的原则,对我市2018年动力在80马力以上(含80马力),配备了秸秆粉碎还田机或旋耕机的大中型拖拉机等农机具,在中央补贴的基础上,一次性进行定额叠加补贴(补贴标准:80马力≤功率<90马力农机具补贴1000元,功率≥90马力农机具补贴1500元);负责推广和实施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等技术,对今年1000亩以上的三个秸秆全量还田示范点每个点补助6万元;对开展秸秆全量还田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农户及组织,其用于秸秆还田拖拉机配套的旋耕机(耕幅≥2米)补助500/台。

(五)严格处罚问责。各乡镇(街道、场、库、管委会)要建立完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和完善考核奖惩办法,严格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市政府将此项工作列为农业农村考核内容,并按照省里、宜春要求,对被省、宜春监测通报或上级领导巡查发现发现火点的乡镇(街道、场、管委会)按5万元/个的标准进行处罚,对发现焚烧黑斑的按5万元/亩的标准进行处罚,不足1亩的按1亩计算(已发现的火点与该火点焚烧形成的黑斑不叠加计算,二者按高额处罚),进行全市通报批评,并对该地区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负责同志进行责任追究;被市巡查、督查组发现的火点,按5000/个进行处罚,数量超过3个的,由市政府约谈该地主要负责同志;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迫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全年未发现燃烧点的乡镇进行全市通报表扬,并奖励5万元。

 

附件:1、高安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2、秸秆禁烧督查组工作职责

3、高安市秸秆焚烧火点认定办法


附件1

高安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习杰斌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况镇洲    市政府办副主任

     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彭      市委宣传部

     市公安局

梁宏波    市发改委

     市财政局

熊伟军    市农工部

黄友军    市环保局

黄四光    市教育局

胡平如    市林业局

邓志标    市水利局

朱学锋    市畜牧水产局

褚亚军    市农机局

黄迎春    市文广新局

何剑鸣    市科技局

卢志刚    市移动公司

金江华    市电信公司

邹华平    市消防大队

简迎龙    市农业局

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由简迎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秸秆禁烧督查组工作职责

 

一、督查内容

(一)宣传发动阶段

1、实施方案是否具体、详细,措施是否得力,可操作性是否强。

2、是否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长的禁烧领导小组,乡包村、村包组、组包户的三级联动责任制是否健全。

3、是否在第一时间召开乡、村、组三级禁烧工作动员会。

4、坚持集中宣传和全面宣传相结合,是否保证组有通告、户有宣传单、自然村有横幅标语。

5、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两辆宣传车(其中派出所出车一辆),是否到位。

6、秸秆禁烧进入课堂,“小手拉大手”活动是否落实到位。

(二)全面禁烧阶段

1、乡村干部是否开展巡查。

2、巡逻车辆是否坚持24小时巡逻。

3、每个行政村是否开展禁烧宣传。

4、农户是否立即回收秸秆集中堆放或自行收贮。

5、着火点是否处罚到位。

(三)考核验收阶段

1、是否按时将禁烧实施方案报禁烧办。

2、是否按时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总结交禁烧办。

二、保障措施

1、督查组要深入到所包乡镇、街道村间地头巡回督查,发现有焚烧现象要当场制止,如实做好记录。若发现有焚烧秸秆点,应立即向禁烧办汇报。

2、督查组秸秆禁烧督查结束后三日内,将所包乡镇(街道、场、库)禁烧督查情况以书面形式报禁烧办。

 

督查分片情况

 

市委农工部负责新街片区(含建陶基地)

市林业局负责灰埠片区(含相垦、矿山水库管理局)

市水利局负责祥符片区(含大城·昌西文化产业园)

   市畜牧水产局负责石脑片区(上游水库管理局、园艺场)

   市农机局负责蓝坊片区

 

 

 

 

 

 

附件3

高安市秸秆焚烧火点认定办法

 

为了便于工作,快速查证落实火点,明确责任,加快处理速度,控制秸秆焚烧。经研究,特制定高安市秸秆焚烧火点(含灰烬)认定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省环保厅全年通过生态环境部实时卫星遥感、不定期开展无人机航拍、现场督查巡查三种方式对火点数量、焚烧黑斑进行监测。露天焚烧火点数和黑斑面积通过卫星影像、无人机航拍及现场巡查拍摄的图片和GPS定位数据认定。接到上级火点通报后,将由市督查组携带相关设备,联合镇村干部一同核实,经现场确认后,市禁烧办对火点所在地进行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二、若按考核方法确认火点(黑斑)责任归属有争议时,仅以其边界GPS定位的行政管辖归属作为唯一认定依据,不受责任人归属等其他任何因素影响。对于确实存疑的火点(黑斑)或处于飞地、插花地带、边界压线的火点(黑斑)落地归属争议,由各地在收到定向通报后1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并负责举证,由市环保局受理复核,具体核准流程由市环保局另行制定。涉及县市边界有争议的,由市政府派人现场核定,再由市环保局向省环保厅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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