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中瑞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高安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对其所需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招标公告于2018年6月28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财政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改:
1、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和提供在线监测设备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现变更为: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书面承诺)。
3、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要求投标保证金须于2018年7月11日下午17:30前到账.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汇款时注明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现更改为:
五、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要求投标保证金须于2018年7月20日下午17:30前到账。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汇款时注明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4、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
七、有意向的供应商从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4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8 | 16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 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8年7月11日下午17:30前到账.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汇款时注明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
现变更为:
8 | 16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柒仟元整 要求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8年7月20日下午17:30前到账.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人户名必须为投标人,汇款时注明的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 |
七、有意向的供应商从2018年6月28日至2018年7月13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5、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采购邀请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1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如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所递交的CA数字证书并将其投标文件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件无效。
现更改为: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25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证书时间为准,如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所递交的CA数字证书并将其投标文件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件无效。
6、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现更改为:
7、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采购人:高安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毛先生
联系电话:1387952851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高安中瑞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高安市瑞阳大道与锦惠中路交汇处(驿路四季酒店八楼 )
邮 编:330800
联 系 人:万女士
电 话:0795-5282796
电子函件:gazr201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