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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农业局2018年关于限用农药定点经营从业人员专业考试通知
日期:2018年6月29日  作者:  字体:[] [] []
 

高安市农业局关于限用农药定点经营从业人员专业考试通知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及《江西省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布局规划》文件要求,省局批准我市限制使用农药经营点22个,分别为城区内(城东农药批发市场、城南农药批发市场、城北农药批发市场)各布点1个,蓝坊、黄沙、新街、八景、独城、太阳、建山、田南、相城、灰埠、石脑、龙潭、杨圩、村前、大城、祥符、上湖、汪家、荷岭镇所在地各布点1个,汪家布局点因该乡镇列为水源地保护乡镇而改为布点到工业园区,荷岭镇因无申请单位而未布点,全市申请人数36人。受省植保局、市植保局委托,高安市农业局植保站对限用农药定点经营申请单位开展了实地核查,基本符合要求的候选申请单位附件1所示。

经报宜春市植保局批准,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我市同一乡镇基本符合条件的多个申请单位,于629日上午9点在农业局110会议室对申请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专业考试。此次考试由宜春市植保局出题、监考改卷,由高安市纪委第九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考试得分作为确定限用农药定点经营的依据之一。

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单位确定方式:布点乡镇只有一个申请单位且核查基本合格的列为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候选单位,同一乡镇有多个申请单位的,以从业人员考试得分最高的单位列为该乡镇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候选单位。公示结束后3天内,所有候选单位硬件全部符合要求则确定为该乡镇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单位,未符合要求则录取该乡镇符合要求的第二名,以此类推。

                         高安市农业局

                         201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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